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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拖入選《目錄》將統一功率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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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jgny.net 加入日期:2007-3-20 10:16:12 |
記者在查看《2007年度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目錄》時發現,入選的20家中拖(40~80馬力)企業165個產品中,有140個產品的功率是按照“5”的倍數標定;入選的18家大拖(80馬力以上)企業81個產品中,有68個產品的功率按“5”的倍數標定,兩者分別占了各自總數的85%和84%。大中拖功率劃分有明確規定嗎?為何《2007農機購置補貼目錄》內的大中拖功率標定以“5”的倍數居多呢?懷著疑問,記者走訪了有關業內人士。
《目錄》制定相關人員:統一功率劃分將成為入選的條件之一
據國家拖拉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高級工程師徐志堅介紹,一直以來國家對拖拉機功率劃分都沒有明確的規定,尤其是中型拖拉機,企業自標馬力的情況非常多。有些企業產品設計不規范,比如本應是55馬力的拖拉機在不能達到要求時,企業往往就會自行降低馬力標定,將其變為52馬力。這種凌亂的功率劃分情況一是不利于企業統一生產標準,二是給農具設計帶來了很多困難和麻煩。他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本來設計的農具是用來配套70馬力拖拉機的,但企業卻推出了72馬力的產品,此時農具廠家是跟著適應呢,還是以不變應萬變?若是配套真的出現問題,主機廠理由很多,把責任全都推給配套機具廠家?!敖y一功率劃分很有必要,能夠規范行業管理,當然也是跟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的一種做法。”徐志堅說。
記者也采訪了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副站長朱良。幾年來鑒定總站都受權制定《農機購置補貼目錄》,朱良副站長對個中細節十分了解。他介紹說,對功率在40馬力以下的小型拖拉機,入選《目錄》的限制不是太嚴,因為功率越小,變化帶來的影響就越大。對功率在40馬力以上的大中型拖拉機,今后入選《目錄》的確將會有這樣的要求,即馬力標定須以“5”為基,整數倍遞進。朱良解釋了兩個原因,其一,舉例說明,馬力為60和62的拖拉機,兩者的發動機在結構上沒有根本性的變化,無非就是調整了油泵的轉速和儲油率;其二,功率檔劃分太多,顯得型譜混亂,而且企業容易以1~2馬力的差距進行攀比,這種細分對農民并沒有實際的好處。朱良說,去年申報《目錄》時還沒有對企業提出非常明確的要求,但政府部門已經有了計劃,也要通過各種可能的場合給企業傳遞出這樣的信息,讓他們重視這件事,把行業規范管理落到實處。
企業:積極歡迎“統一功率劃分”規定
記者也采訪了比較有代表性的大中拖企業相關負責人,他們的態度幾乎空前的一致:積極歡迎“統一功率劃分”規定,自己企業的產品一定會隨著規定進行調整。
中國一拖集團有限公司質量部主任張素潔表示,中國一拖集團生產拖拉機歷史悠久,也是行業中的龍頭企業,一直以來對大中馬力拖拉機功率的劃分都是按照整數倍進行的。她說,拖拉機發動機的功率都要求有5%的上限,也就是一個動力的儲備。因此,0~5馬力的差距不會引起大中型拖拉機的“質變”,通過油泵的稍微調整就能實現拖拉機小范圍馬力的增加。但有些企業為了贏得市場競爭,紛紛推出比整數馬力多上1、2馬力的產品,誤導農民,而國家也沒有對拖拉機功率劃分進行硬性規定,為迎合農民的需求,一拖公司也生產并推出了非整數馬力的拖拉機,但所占比額很小。如果今后對大中拖的功率劃分進行規定和限制,取消細分,他們十分歡迎。
相對而言,福田雷沃國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入選《2007年補貼目錄》的26個拖拉機產品(40馬力以上)中,有8個產品的功率是非整數劃分的。如果今后國家對這些產品進入《目錄》都進行嚴格限制,是否會給福田公司帶來損失?該公司濰坊農業裝備事業部部長孫波認為,國家推出這樣的規定是應該的,因為總是要有制度來制約功率劃分。他說他們企業的產品全部都是為了迎合市場需求,如果國家規定出臺,限制非整數馬力的產品進入《目錄》,那么他們也會及時升級,對農民有需求的產品公司可以進行零售。因此,“整數馬力”的規定對他們不會有任何影響,他們只是建議,國家在對功率劃分作出明確規定的同時,也能對拖拉機的其他技術參數進行同樣嚴格的規定。
記者也采訪了一直都按照國際做法進行拖拉機功率劃分的上海紐荷蘭農業機械有限公司,該公司品質保證部質量控制科科長楊志斌說,他們非常支持國家推出這樣的規定對行業進行規范管理。對任何一個不同的馬力段產品,在進入《目錄》時國家都有不同的條件和要求,過于細分會給管理帶來很多不便。他們企業產品的功率劃分跟今后的國家規定是相一致的,跟國際規定也是接軌的。楊志斌告訴記者,雖然目前國內有很多52或72馬力的產品跟他們的50或70馬力產品競爭,但紐荷蘭公司考慮的是更長遠的利益,畢竟產品在市場競爭上的勝利**重要還是依靠自身品質。他還說“這些‘非整數馬力’的現象只是特定國家在特定時期的一些特定現象。”
常州東風農機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許國明認為大中拖功率劃分很合理,他很贊成。他說,根據目前的市場狀況,“忽悠”現象時有存在,個別企業在推銷產品時拿著1馬力、2馬力的差距對農民進行誤導,很多農民因為知識面的局限不能作出正確判斷;如果功率劃分統一,企業競爭能趨向合理、公平,大家都拿相同馬力段的產品出來,摒棄其他“花里胡哨”的東西,市場競爭就變成了大家實力的競爭。他們企業的大中拖產品功率基本都是按照整數倍劃分的,在入選《目錄》的23個大中拖產品中,只有兩個產品的馬力非整數,今后他們會進一步規范。
當然也有一些企業對“國家要統一大中拖功率劃分”這樣的信息還不太了解。寧波奔野拖拉機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品質管理部副部長胡志平,就表示自己是第一次從記者口中得知這樣的消息。他認為消息很重要,他說,奔野公司目前確實生產了48馬力等“非整數功率”的拖拉機,但這并非公司的本意,他們是按照市場上農民的需求來開發產品的。如果國家推出“功率統一劃分”這樣的規定,他們一定會遵照執行,因為這樣一來,能使企業簡化生產工序;二來,規范行業管理,減少不正當競爭。今后,奔野公司管理部門一定會綜合考慮國家規定、市場和農民的實際需要等因素,使企業產品得到循序漸進的過渡,胡志平同時還呼吁企業同行把競爭的重心轉移到技術和質量的領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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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農機化導報 |
發表于 @ 2007年03月25日 20:14: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