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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草案)》在2月26日至29日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首次提交審議。這個法律草案是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76個項目中的一個,也是2003年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中的一項。對這部剛剛出爐的草案,其立法目的、宗旨、作用、意義該怎么看呢?記者采訪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應松年和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山東農業大學教授、山東登海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登海。他們一位是憲法行政法學專家,另一位是農業專家和農業產業化、機械化的積極實踐者。到了該通過立法來促進農業機械化的時候了“這是一件好事!是到了該通過立法來促進農業機械化的時候了!”應松年說,“制定這部法律,對加強農業基礎地位,支持和保護農業,促進農業機械化發展,建設現代農業,確實是必要的、適時的”。 李登海委員則詳細向記者分析了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立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他說,作為一個農業大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難點在農村,重點在農民。農民要增收,農業要增效,農村經濟要發展,農業基礎地位要穩固,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要提高,特別是糧食生產能力要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要提高,都離不開農業機械化。而從我們的國情實際出發,也非常有必要制定這樣一部法律來保障和促進農業機械化事業的發展。李登海委員認為,“現在的草案基本涵蓋了當前農業機械化工作的焦點與熱點問題,各方面的關系基本都考慮到了,這部法律肯定會對我國農業的發展產生積極的效果。”是促進法,不是管理法 該法是一部促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法律,不是農業機械化管理法。對此應松年委員是這樣解釋的:“農業機械化事業的發展,**終還得通過市場機制和政策引導,我們在立法的時候,應該留下更多的空間給市場,把那些經濟關系交由市場去調節;也要留下一定的空間給政府,由政府通過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來規范行政管理工作。”應松年強調:“市場調節還是主要的。” 城里人可以貸款買汽車,鄉下人也可以貸款買農機“草案中的扶持措施,提法都很好,但關鍵還是落實!”李登海委員說,“農民收入低,添置或者更換大型農機具的能力弱,而銀行又要考慮經濟效益,所以政府就要為農民考慮這個問題了,政府通過制訂政策使我們城里人貸款買小車很方便,也要通過制訂政策使我們農民兄弟貸款買農機方便起來!”(信息來源:中國人大網) |
發表于 @ 2008年05月17日 08:32:00 |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