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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農機推廣站關于推薦確認201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二級經銷商的通知
渝農機推發[2010]25號
各區、縣(自治縣)農機主管部門、有關農機生產(經銷)企業:
為了確保重慶市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順利實施,按照《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管理暫行辦法》(渝農機發[2009]53號文件,以下簡稱《經銷商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經市農機辦同意,現就推薦確認201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二級經銷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有意成為我市201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二級經銷商的市內農機經銷單位,應按照《經銷商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申報。
二、申報材料
1、二級經銷商推薦表
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二級經銷商推薦表(附件1)1份。
2、二級經銷商資格申報表
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二級經銷商資格申報表(附件2)1份。
3、工商營業執照
申報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注冊資金以工商執照上載明數據為準。
4、場地證明
申報單位經營及倉儲場所產權證明材料。自有產權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租用場所的,提供租用場所的房產證復印件、租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售后服務人員農機修理從業資質
申報單位聘用的售后服務人員農機修理相關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持證人員的聘任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6、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所需設備配置情況
申報單位提供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所需設備配置情況表(附件3)一份。
根據《經銷商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二級經銷商應當配置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所需設備,結合市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系統的實際需要,二級經銷商應當按國稅部門防偽稅控系統要求配置相應軟硬件。
7、企業管理制度
申報單位在購機補貼管理中的進發貨、價格、發票、財務、檔案、質量控制、三包有效期、售后服務、補貼申報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8、銷售表和財務報表
申報單位2010年農機補貼產品在市內的銷售情況表(附件4)及申報單位2010年11月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各一份。
以上申報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按上述順序用A4紙打印或復印,編制目錄,連同封面(附件5)和封底用250克紙張膠粘裝訂成冊。所報證件的原件經審查后立即退還。
已取得2010年二級經銷商資格的,只填報二級經銷商推薦表和二級經銷商資格申報表,無需裝訂。
申報材料一式一份。不受理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
三、資格審查
按《經銷商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區縣農機主管部門應對二級經銷商進行資格審查,要求其作出經銷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的書面承諾(承諾書參考樣本見渝農發[2010]198號文),并根據本地實際,提交推薦文件(參考格式見附件6)。
為了便于購機補貼相關政策的有效執行和監督管理,二級經銷商應具備墊付補貼資金的能力,同一個二級經銷商不得在不同的區縣申報二級經銷商資格,暫不推薦農機專業合作社和沒有建賬核算、財務制度不夠健全的經銷單位作為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二級經銷商。
四、申報時間
二級經銷商申報資料由區縣農機主管部門統一收取,簽注意見,加蓋印章,會同推薦文件一起,于2011年1月8日下午5點前送達重慶市農機推廣站。沒有按時申報或經審查不符合二級經銷商條件的申報單位,不能作為重慶市201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二級經銷商。
重慶市農機推廣站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溪街道松牌路94號4樓,郵政編碼:401147,聯系人:田貴康,聯系電話:67909982。
附件:1.重慶市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二級經銷商推薦表
2.重慶市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二級經銷商資格申報表
3.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所需設備配置情況表
4. 2010年農機補貼產品銷售情況表
5.經銷商申報材料封面
6、區縣農機主管部門推薦文件參考格式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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