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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報送寧波市2011年度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確定有關材料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農機生產企業、經銷商:
根據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農〔2005〕11號)、《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確定等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0〕53號)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寧波市201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目錄”制定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補貼額確定原則
(一)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主要優選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節能環保并適合我市農業生產的中小型農業機械和特色農業機械。參選產品必須是列入《2009—2011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的產品或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
(二)已列入《寧波市2010年度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目錄》的產品,機型不變、配置不變且《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有效的產品繼續沿用。
(三)農業部統一選型的通用類農業機械不在此次補貼額確定范圍。
所有申報寧波市補貼產品目錄的生產企業,請在“2011年寧波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目錄(2011年度增補調整)產品信息報送表”的上方( )內對照相應的內容打勾,以示區別。
二、補貼額確定范圍
寧波市2011年非通用類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確定范圍為: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業設備、動力機械等12大類49個小類,具體選型機具品目見“附件2:寧波市2011年度非通用類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補貼額確定范圍。
三、補貼額確定程序
(一)按照申報條件進行相關材料初審,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淘汰;
(二)對通過初審的產品進行綜合評價,按照農業部“定額補貼”的原則,確定補貼額;
(三)由市農機局對補貼額確定結果進行審定,其結果在“寧波市農機網”公示七天,報請國家農業部審批后生效執行。
四、2011年寧波市農機購置補貼經銷商推薦、申報
五、要求
相關補貼額確定程序、經銷商推薦、申報及要求詳見附件。
六、材料遞交要求
1、遞交時間及方式
請各企業將補貼額確定文件于2011年2月15日至2月18日當面遞交寧波市農業機械化管理局科教處(在寧波市有本企業經銷商的可以委托經銷商遞交),所有附件需提供電子文檔(光盤或U盤)。不按規定時間、方式遞交的不予受理。
2、聯系單位及地址
寧波市農業機械化管理局科教處,地址:寧波市文化路14號506、508室,聯系人:張甫滿,電話:0574-87283231;手機:13600622753;郵箱zfm22753@sina.com。
寧波市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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