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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變化看亮點解讀2013年農機補貼實施意見
十年磨一劍。從2004年開始國家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每年由農業部和財政部共同頒布政策操作的實施指導意見,到今年整整十個年頭。記者拿到了今年的版本,即《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細細讀來,亮點躍然紙上。多處修改,使得這項政策的實施向科學化又邁進了一大步。“農機購置補貼實施9年來,我們每年都結合實際對《實施意見》進行修改完善,今年的文件將更加適應做好補貼工作的實際需要”,農業部農機化管理司負責同志如是說。
補貼機具及補貼標準更具體
補貼機具范圍和補貼標準,關乎哪些機具可以享受補貼,可以享受多大比例的補貼,向來備受關注。今年的《實施意見》在這方面做了4點修改完善:
一是增加了地方自選品目備案的內容,規定各地“自選品目須向農業部備案,闡明補貼理由、每個品目涉及的生產廠家數量、產品型號、市場平均銷售價格、補貼額等。”。這個規定實質上是加強了中央層級對各地自選品目的監管,在不改變地方選擇權的前提下,加大對地方保護的制約,把地方選擇權置于中央的監控之下,有利于減少“品目確定”中的“公關現象”。
二是明確了“各省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農業部確定的175個品目中,選擇部分農業生產急需、農民需求量大的品目納入中央財政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對于價格較低的機具可以不列入補貼范圍。”也就是說,農業部確定的補貼品目,是一個上限規定,各地在這個范圍內可以全選,也可以選擇其中一部分。實際上,多年來,農業部一直傾向于對那些應用領域比較窄,一次性購置資金量不那么大的產品,逐步退出補貼范圍。但是由于各地情況不同,這個選擇權仍然交給各地,不作統一規定,以保證補貼重點,適應各地的實際需要,同時減輕監管工作量,確保政策實施效果。
三是規定了“相鄰省份應相互協調,防止出現同類產品補貼額差距過大”,“對新增補貼檔次的產品,要從質量、使用、服務等方面加強監管”,“對于同一檔次內大多數產品價格總體下降幅度較大的,要適時調整此檔機具補貼額”。做這個規定,主要考慮防止出現因個別品種補貼額過高造成農民購機后不珍惜或倒賣機具等現象,同時考慮獲取新增檔次農機產品價格信息比較較難,準確確定補貼額不易一步到位,且其質量服務等有待市場檢驗,所以特別強調要加強新增補貼產品的監管,確保農民利益。
四是將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5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25萬元;甘蔗收獲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20萬元,廣西可提高到25萬元;大型棉花采摘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30萬元,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提高到40萬元。顯然,對補貼額度上限的放寬,可以緩解農民全價購買大型農機時的籌款難度,也旨在鼓勵提升薄弱環節農機化水平。
補貼對象和經銷商確定更完善
在農機購置補貼“三選擇”(哪些機具享受補貼、誰來享受補貼、誰經銷補貼農機)中,確定享受補貼對象和農機供應商十分關鍵。今年的《實施意見》中,總的體現了一寬一嚴的原則,即享受補貼的對象條件放寬,確定經銷商從嚴。
比如,把以往規定的補貼對象“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中的“直接”兩字做了刪除。這樣規定,主要考慮了部分種養殖合作社,雖然不直接從事農機作業,但此類組織購置農業機械也應鼓勵和支持。另外,《實施意見》中增加了“對每戶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及每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年度內享受補貼購置農機具的臺(套)數或享受補貼資金總額應設置上限,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自行確定”的內容,主要考慮目前補貼資金規模有限,對年度內每個農戶或生產經營組織補貼購機總量適當控制,以使更多農民受益。
在《實施意見》中,特別增加了“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的資質條件、確定程序嚴格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和有關規定執行。”的表述,同時相應刪除該通知中已有明確規定的具體表述。這樣就突出了確定經銷商“從嚴”把握的要求,也使得文件表述更為簡潔、更為全面。
補貼資金的兌付方式更科學
完善補貼資金的兌付方式是《實施意見》中的**大亮點。文件用倡導性語言肯定了在很多地方試點比較成功的經驗——全價購機、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文件指出:已經在全省范圍內實行全價購機、縣級結算、結算到卡資金兌付方式的省份,2013年要繼續鞏固完善。已經在部分市縣試點的省份,2013年要繼續擴大試點范圍或在全省試行。尚未開展該試點的省、自治區、直轄市,2013年要選擇部分市縣開展試點;條件成熟的,也可以在全省范圍內試行。文字表述雖然委婉,但導向清楚無疑。
去年的《實施意見》中,該部分標題叫做“開展操作方式創新試點”,今年則改為“補貼資金的兌付方式”,開宗明義,一語中的。內容表述中增加了“繼續實行差價購機的地區,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按原程序操作”,以確保暫不實行新兌付方式的地區保持工作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據了解,在制定《實施意見》過程中,原來考慮該部分要表述開展三方面創新試點,即資金結算級次下放、選擇少數農業生產急需且有利于農機裝備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的農機品目在省域內滿足所有農民申購需求補貼、選擇部分市縣實行全價購機后憑發票領取補貼等試點。從近兩年試點情況看,選擇少數農業生產急需且有利于農機裝備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的農機品目在省域內滿足所有農民申購需求補貼試點,效果非常好,作為一項較為成熟的措施,這次寫入了《實施意見》第六部分的“加強引導,科學調控”內容中。結算級次下放和全價購機后憑發票領取補貼還需進一步試點,總結經驗,但兩者相結合效果更好,如江蘇、浙江、湖南都是按“全價購機、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方式操作。由此看來,全面實施“全價購機、縣級結算、直補到卡”勢在必行。
工作措施更務實高效
細節決定成敗。在《實施意見》中,落實工作的措施更為具體,也是亮點。作為“工作措施”之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中,增加了兩項內容:一是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密切合作,建立工作協調機制;二是地市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審核、補貼工作監督檢查、補貼機具抽查核實等工作。做這樣的規定,主要考慮部門之間的密切配合,發揮好各級財政部門、農機化部門作用非常重要。同時按照財農《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保證必要的組織管理經費,確保補貼政策順利實施。這個問題的解決,財政部門具有更大優勢。
作為工作措施之二——“加強引導,科學調控”中,增加了3方面內容:一是推動農機工業科技進步、提高制造水平。二是突出重點,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鼓勵各省根據資金總量,選擇部分農業生產急需的薄弱環節機具品目在省域內滿足所有農民申購需求。三是2013年繼續在山西、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新疆、寧波、青島、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同步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照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和商務部辦公廳聯合印發的《2012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指導意見》執行。通過近兩年的實踐,選擇部分農業生產急需的薄弱環節機具品目在省域內滿足所有農民申購需求的做法,能夠優化農機裝備結構,促進薄弱環節農機化水平提高,而推動農機工業科技進步、提高制造水平是實施補貼政策的主要目標之一。今年中央1號文件也提出,要加大以舊換新補貼力度。因此繼續在11個省份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將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體系更為完備。
作為工作措施之三——“規范操作、嚴格管理”中增加了“加強對補貼機具的牌證管理。享受補貼政策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應當向所在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申請登記”和“各省要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人員培訓,提高基層人員素質和能力。今年,農業部擬分批對縣級農機購置補貼管理人員開展政策業務培訓和警示教育的內容”。做這樣的規定,主要考慮是通過補貼政策落實,促進機具牌證管理規范化,提高農機安全生產“三率”。通過培訓,進一步提升基層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素質和能力。這樣,能夠強化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促進農機化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中的作用。
作為工作措施之四——“公開信息,接受監督”中,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細化、實化了公開的內容、形式、頻次等,便于操作和監督檢查。同時,明確農業部將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列入延伸績效管理考核內容,按季度抽查并通報抽查結果,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也要定期組織抽查并通報結果。這樣的規定,體現了信息公開、陽光操作是**好的防腐劑的理念。2013年各地要把信息公開作為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的前提和基礎,著力推進,堅決杜絕暗箱操作等問題。
作為工作措施之五——“嚴肅紀律,加強監管”中增加4方面內容:一是年度內集中組織開展不少于兩次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的范圍要覆蓋到三分之二的地級行政區域或三分之一的縣級行政區域,并根據農機產品補貼額大小確定實地抽查比例。要加強對各地補貼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組織市縣兩級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要不定期地組織明查暗訪,深入了解基層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執行落實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曝光,及時處理,把問題遏制在萌芽狀態。二是對有組織、有預謀倒賣補貼機具的行為,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嚴厲打擊。三是深入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監測與評價體系。要嚴格按照農業部關于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工作要求,認真完成各項任務指標,并逐級做好延伸績效管理;要注重績效考核評估,及時通報考核結果。四是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要安排專人受理農民投訴,對投訴舉報的問題和線索,要做到凡報必查、一查到底。這些規定,與繼續將2012年開始實施的對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的延伸績效管理相銜接,作為加強管理的重要抓手。其中省級監督檢查的頻次、范圍及抽查機具比例是延伸績效管理的重要考核指標之一。同時強調要重視群眾投訴舉報,健全投訴舉報制度,做到凡報必查、一查到底。
作為工作措施之六——“加強宣傳,搞好服務”中,增加兩方面內容:一是在認真核查購機情況的基礎上,提高工作效率,實行農民全價購機的要及時將補貼資金打卡兌付,讓農民盡早獲得補貼實惠。二是農機鑒定機構要規范鑒定行為,嚴把鑒定質量關。做這些規定,主要考慮到在一個地方有可能同時采取全價購機、兌付農民和差價購機、兌付企業兩種不同的補貼資金兌現方式,所以分別提出了有針對性的要求。
- 你嗎發布于2013-09-05 12:44去他娘的什么補貼啊根本就撈不到我這根本就沒有
- 游客發布于2013-08-19 08:49越補的多老百姓越買不起。
- 游客發布于2013-08-19 08:46聽到這惠民二字老子就想罵娘,應該是惠官才對。
- 游客發布于2013-07-28 20:10對!要是和汽車鄉下那樣,領導們的財路就斷了!
- 游客發布于2013-07-28 20:06這就是給 領導們的發家致富之路!
- 游客發布于2013-07-23 17:34國家政策是好的 可是農機局的人比給辦啊 都要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