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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關于印發2013農機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甘肅省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農牧發〔2013〕169號
各市州農機(農牧)局(委),省農墾事業辦:
為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進一步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科學高效規范廉潔實施,經與省財政廳共同研究,制定《甘肅省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現予印發。
請根據方案總體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市州及農墾系統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細化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實。
甘肅省農牧廳
2013年5月20日
甘肅省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農業部和財政部辦公廳《201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和農業部辦公廳《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方案》,進一步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科學高效規范廉潔實施,在總結近些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具體運行操作方式變化特點和監管工作的基礎上,制定我省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義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重要內容。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以來,資金規模連續增長,機具種類不斷擴大,受益農戶持續增加,運行操作方式逐步完善,在惠及廣大農民群眾、提升農業機械化水平、建設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推動農機工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持續增強和擴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效應,努力維護廣大農民群眾和誠信企業的合法權益,必須加強政策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努力健全組織領導體系,扎實開展監督檢查的各項工作。
二、檢查重點
主要檢查2012年和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如發現問題,不論涉及到哪一年,均一查到底。按照我省年度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要求(以下簡稱方案),確定如下檢查重點:
(一)補貼機具確定情況。加強對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確定工作的監督檢查。嚴禁采取改頭換面、名實不符等手段將《方案》確定的各年度品目以外的機具納入補貼范圍,嚴禁縣級農機部門隨意縮小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堅決杜絕省域內補貼機具品目在市、縣之間不一致的情況發生。
(二)補貼額確定和補貼機具價格情況。加強補貼額確定和補貼機具市場銷售情況摸底調查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非通用類機具分類分檔的科學性,省級補貼額一覽表確定發布的規范性,嚴禁在補貼額一覽表中標注企業名稱和產品型號,嚴禁相鄰省份同類產品補貼額差距過大的問題發生,嚴禁同類機具補貼額在省域內不一致的情況發生,嚴禁不經專家論證、市場調查研究擅自調整補貼額的行為發生,嚴厲查處亂漲價、同一產品在同一時段補貼后價格高于不補貼價格的行為。對省域內補貼機具銷售價格進行不定期調查,掌握相關情況。
(三)補貼受益對象確定情況。抽查補貼受益對象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深入檢查補貼受益對象確定是否公平公正公開,優先補貼受益對象是否符合規定,補貼受益對象公示是否到位等。嚴肅處理在補貼受益對象確定環節發生的優親厚友、吃拿卡要、索賄受賄等行為。
(四)補貼機具經銷商管理情況。全面檢查補貼機具經銷商的資質條件、確定程序、經營行為查處等是否符合《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農辦機〔2012〕19號)要求。重點檢查補貼產品經營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查處結果。
(五)補貼機具質量和牌證管理情況。加強在用補貼機具質量調查。重點檢查補貼機具鑒定工作是否規范,國家或省級支持推廣目錄評審工作是否公正,機具基本配置部件名稱規格與產品說明書是否一致,機具質量保障和售后服務承諾兌現是否有效,質量監督投訴電話是否暢通,以及機具質量問題協調處理是否及時等。加強補貼機具牌證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原則上享受補貼政策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牌證管理機具在投入使用前,應完成登記備案工作。
(六)補貼信息公開和補貼管理軟件使用情況。加強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和補貼信息網絡化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圍繞補貼實施前、中、后各個階段的重點工作,檢查各地是否按照《方案》公開相關信息、公開內容是否完整、公開渠道是否通暢、公開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開時間是否及時等,特別要檢查縣級農機管理部門是否按照規定以公告形式公開本縣2012年補貼資金額度、農民分戶實際購機數量和金額等情況。檢查各地是否建立健全軟件系統管理規程,了解基層工作人員使用軟件系統的熟練準確程度,檢查補貼機具經銷商填報軟件系統數據的準確完整程度,**大限度減少因誤填、漏填、錯填導致匯總數據有誤、機具出廠編號重復等情況的發生。
(七)“全價購機、縣級結算、直補到卡”運行情況。今年全省開展“全價購機、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操作模式。為確保工作有序有效進行,針對可能出現的問題要加強預判和監督檢查。重點包括操作模式方案的宣傳、操作程序執行、購機農民籌資難易、補貼機具經銷企業資金回收難易、補貼資金結算兌付快慢、補貼資金在縣級財政管理使用規定、補貼機具核查、購機發票內容是否完整等情況。
(八)補貼資金使用情況。繼續加強補貼資金使用合規性、有效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檢查,主要包括補貼資金的撥付時間、發放程序、補貼受益對象和機具的真實性與一致性、補貼標準、結算兌付方式、結算兌付進度等,堅決杜絕和嚴厲打擊任何擠占、截留、挪用、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等行為。
(九)廉政風險防控和延伸績效管理機制建設和落實情況。加強補貼政策實施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和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主要包括補貼政策實施風險預警、糾錯整改、內外監督、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等制度體系建設情況,補貼政策實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訓督查、廉政責任書簽訂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實情況,年度監督檢查方案制定實施情況,會同財政、紀檢監察等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情況,對失職瀆職、違規違紀公職人員行政問責和調查處理情況,對違法違規企業及相關責任人的查處情況等。按照農牧廳關于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工作要求,檢查考核各項任務指標完成情況,以及對市縣延伸績效管理開展情況等。
(十)舉報投訴查處情況。加強對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設立和公布的補貼投訴電話使用、舉報投訴處理以及農業部轉辦的群眾舉報件查處等情況的調查。主要圍繞舉報投訴登記、調查處理、辦理時限、舉報人滿意度等方面開展檢查。
三、檢查方式及具體安排
分時段采取專項督查、購機戶抽查、延伸績效管理核查等方式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視舉報投訴情況,分區域、分層級進行查處。
(一)專項督查(4—7月)。深入鄉村一線和補貼機具經銷企業實地了解補貼政策落實情況。督查采取面上檢查和定點抽查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了解新情況與查找問題相結合、走訪與座談相結合等方式進行。定點抽查群眾舉報投訴和以往舉報投訴查處情況,具體地點由省農牧廳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二)購機戶抽查(5-10月)。省農機局利用全省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進行電話隨機抽查,抽查數量不低于30個縣300個購機戶。發現調查情況與系統記錄不符的,省農機局要進一步跟蹤調查,了解實情,找出原因并加以解決和進行責任追究。各地要從實際出發,積極開展基層調研、隨機抽查、電話抽查,對發現的問題要一查到底,嚴肅處理。
(三)延伸績效管理核查(11-12月)。按照農牧廳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延伸績效管理總體要求,開展補貼政策績效管理考核,全面評估各地工作效果。考核結果與下一年度補貼資金和相關投資安排相掛鉤,對考核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將做進一步核查。
(四)舉報投訴調查處理(全年)。農牧廳將會同紀檢監察、財政等有關部門,對線索清楚、問題嚴重、影響面廣的舉報投訴,聯合進行查處。各地對農牧廳等有關部門批轉的舉報投訴要進行調查核實,并負責查處本省域內的舉報投訴案件;對市州級督查、抽查過程中發現的線索和問題,要必查必糾;要將督導檢查情況和對各類違規違紀案件的查處情況及時報農牧廳、財政廳。對舉報投訴查處工作不力或違規違紀案件處理情況上報不及時的市州將采取適當方式予以通報批評。
四、組織領導
成立農牧廳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駐廳紀檢組組長尹昌城任組長,省農機局局長劉聚才、財政廳農業處處長劉豐輝、農牧廳監察室主任王以忠任副組長,成員由農牧廳監察室、財政廳農業處、省農機局等單位有關人員共同組成。
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要會同同級財政、紀檢監察等部門,成立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開展本市州、縣域內(含農墾農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工作。縣級農機購置補貼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組長原則上應由政府分管領導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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