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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農墾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操作程序
(一)總局農機局根據國家《201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要求,會同總局財務處提出《黑龍江省農墾總局201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的初步意見,并上報農業部和財政部備案。同時下發《黑龍江省農墾總局2013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各管理局和農牧場要按照總局下發的《實施方案》統一組織編制本區域年度《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包括:實施農牧場與規模、補貼機具種類與規格、補貼額度、補貼機具數量、工作進度安排等。各管理局編制完畢后要由管理局農機部門和計財部門聯合上報總局農機局和財務處進行審核備案。
各農牧場要通過媒體(電視)及農牧場公告等有效形式,及時向農場職工公布、宣傳國家購機補貼的相關政策。并根據方案精神,在規定時間由購機者自愿向農牧場農機部門提出申請。
(二)總局農機局根據農機發展規劃,結合當前工作重點,在綜合考慮各管理局和農牧場之間差異的基礎上,根據各農牧場的實際情況和國家給予補貼資金的規模,采取因素法確定各農牧場補貼資金的規模。即主要依據各農牧場的播種面積、農業結構調整力度、農機更新需求強度、補貼工作執行情況、綜合平衡等因素進行分配。經綜合平衡后確定各管理局、農牧場本年度補貼資金指標分配方案,并及時下發到各管理局和農牧場。
(三)各管理局在收到總局下撥的補貼款一周內將補貼資金下撥到轄區內的各農牧場,各農牧場在收到補貼款一周內將補貼資金匯至本管理局計財處(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下同),各管理局農機局根據購機補貼實施進度情況在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報告上簽署意見后交各管理局計財處進行結算,各農牧場必須按購機補貼計劃全部實施完畢,如出現補貼資金結余,總局將收回另行調劑使用。
由總局組織實施集中統一采購的農業機械的補貼資金須由各管理局計財處將補貼款統一匯至墾區采購招標中心進行統一結算。
(四)總局農機局采取擇優篩選等辦法,確定《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購機職工根據需要自主選擇生產廠家、產品型號,價格按照不同操作程序通過招標談判或購機職工自行談判商定。
(五)農牧場農機和財務部門應根據本方案的具體要求和補貼對象的資格和優先條件進行審查,**終確定購機者名單、機具品目分檔名稱、購買數量、補貼額等,并將補貼信息錄入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同時在購機者所在管理區或農牧場機關辦公地點張榜公示7天,確保享受補貼者的確定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同時各農牧場要設立補貼專項咨詢電話,向社會公布。
(六)補貼對象確定無異議,經管理局農機局審批后,農牧場農機主管部門為購機者辦理購機補貼申請表和購機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以上過程需通過農機購機補貼管理軟件系統進行申報和審批),并由農牧場農機主管部門統一報農牧場財務部門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農牧場農機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進行備案。享受農機補貼的購機職工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購置補貼機具,購機時憑購機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和購機者本人身份證在總局公布的農機購置補貼經銷商中自主選擇,并與經銷商進行議價購機。滿意后,交付購機差價款和購機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提貨后購機者簽字確認,經銷商開據全額正式發票。
(七)經銷商開據全額正式發票后,須在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上傳發票原件,動力機械在發票中必須注明發動機和底盤號碼,并復印留存發票和購機者身份證。同時,經銷商要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中填寫的機具編號,在補貼機具的顯著位置做噴涂標志(即黑龍江省農墾總局2013年國家補貼機具)。
(八)經銷商憑經銷企業供貨表和發票復印件到農牧場農機主管部門進行購機核實,農牧場農機主管部門要對實際購機和供貨情況進行核實,并通過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確認并上傳有關信息到管理局農機局進行**后核實。
(九)經銷商或企業憑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報告、申請結算補貼機具匯總表和分農牧場補貼機具結算明細表向各管理局農機局提出結算申請。各管理局農機局審核無誤后,向各管理局計財處申請撥款。各管理局計財處在接到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并與經銷商結算補貼資金。
(十)補貼設備到位后,各農牧場農機部門要對購買的機具設備進行統一登記、編號,建立檔案,錄入信息管理系統。
(十一)對于進口農機設備和批量采購的插秧機、免耕精量播種機、聯合收割機等由總局組織實施集中招標采購,其它國產設備也可采取由各管理局或農牧場農機、財務和用戶代表組成的談判小組與經銷商議價批量采購的方式,統一確定批量優惠價。在征求購機職工意見后,進行統一采購。不同意的可自行按正常程序要求采購。
(十二)補貼工作結束后,各級農機部門和財務部門要對本區域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和補貼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形成總結報告。農牧場形成的總結報告報管理局農機局和計財處,管理局形成的總結報告于當年的10月30日前報總局農機局和總局財務處。各管理局農機局和計財處負責本區域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督管理,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并將問題處理結果報總局農機局和總局財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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