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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2014年農牧業機械“檢驗、鑒定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申請2014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檢驗、鑒定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生產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自治區農牧業機械產品鑒定檢驗受理工作,我站于2014年4月1日正式開通了《鑒定檢驗申報系統》,凡申請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檢驗、鑒定的產品須通過內蒙古農牧業機械化信息網上的《鑒定檢驗申報系統》進行網上申報(網址:http://www.nmgnj.gov.cn)。申請2014年定型鑒定的產品應符合《關于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推廣鑒定、產品定型鑒定項目申請有關事項的通知》中關于定型鑒定的要求(2013年3月13日在內蒙古農牧業機械化信息網上發布)
根據農業部《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我站對申請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推廣鑒定項目做如下規定:
一、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推廣鑒定工作實行統一網上受理申請、統一鑒定大綱、統一收費標準、統籌安排任務、統一發放證書標志。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科技項目管理科負責申請咨詢、網上申請受理和接收企業申報材料。
二、申請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推廣鑒定的企業和產品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者應是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農牧業機械生產企業,企業注冊資金為50萬元以上,企業職工人數20人以上,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應包括所申請的產品。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正常,并具備穩定持續生產合格產品的企業生產條件和相應售后服務能力。
2、申報產品應是定型鑒定一年以上或經過一個作業季節的產品,并在內蒙古自治區有一定的銷售量。申請產品累計銷售量滿足如下要求:小型農牧業機械產品銷售量不少于100臺,中型農牧業機械產品銷售量不少于50臺,大型農牧業機械產品(或成套設備)銷售量不少于10臺(套)。推廣鑒定大綱對銷售量有要求的按推廣鑒定大綱要求執行。國家重點推廣、農業生產急需或創新型產品經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農機局批準可適當放寬要求。
三、申請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推廣鑒定的產品,應在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發布的《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推廣鑒定產品種類指南及鑒定大綱》公告的產品范圍內,網上申報流程(見附件)同時提供下列紙質材料:
1、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申請表(網上系統打印,每個申請產品一式二份,法人簽字并加蓋法人單位公章);
2、申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3、申請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份(必須經過年檢);
4、產品定型證明文件復印件一份(產品定型證明文件可以是所申請產品的省級以上相關部門產品鑒定證書、產品質量認證證書、產品生產許可證及其附件、其他省級推廣鑒定證書);
5、產品執行標準文本復印件一份(執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只提供標準封面,執行企業標準的應是已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登記過的);
6、產品使用說明書一份(要求印刷裝訂成冊);
7、產品三包憑證一份;
8、產品合格證一份;
9、產品照片6寸3張彩照(要求正面、側面、背面各一張,粘貼在A4紙上,產品照片應是組裝完整、標識齊全的產品實物照片,應能反映產品的全貌);
10、產品銷售用戶名單(小型農牧業機械產品提供30個用戶,中型農牧業機械產品提供20個用戶,大型農牧業機械產品提供10個用戶);
11、內蒙古自治區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到期換證的產品需提供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報告及檢驗報告復印件(不需提供產品定型證明文件),其他材料同上;
12、注冊商標復印件一份(如有);
13、推廣鑒定標志訂購。
四、其他事項
1、相關材料和要求可在《鑒定檢驗申報系統》資料下載欄目中下載。
2、申報材料需郵寄,來人送達不予受理。
3、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科技項目管理科
單位地址: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東街60號
郵政編碼:010010
電話:0471-4314387
傳真:0471-4314387
E-mail:nmg4314387@163.com
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機械鑒定、檢驗網上申報系統操作指南。2、《農業機械推廣鑒定標志》訂購單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試驗鑒定站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質量監督管理站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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