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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生產企業推薦經銷商的通知
有關企業:
按照部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規定和要求,農機生產企業自主設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質條件,自主確定補貼產品經銷商。近日,四川省2014年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IP地址為:182.148.114.118:2014,以下簡稱“購補系統”)已正式啟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生產企業獲取用戶名
生產企業需通過電子郵箱獲得在購補系統中的用戶名。生產企業通過本企業常用電子郵箱向scnj515@163.com發送郵件,郵件主題必須為生產企業全稱,我們將購補系統中的用戶名反饋到該郵箱。
二、生產企業推薦經銷商
農機生產企業自主設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質條件,自主確定補貼產品經銷商。根據“誰確定、誰負責”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應督促補貼經銷商守法誠信經營、嚴格規范操作、強化售后服務,并對違法違規補貼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商和個人不允許經營補貼產品。
三、經銷商的公布
農業廳將通過四川省農業廳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農機生產企業提供的補貼產品經銷商名單,各地應在購機補貼申請辦理點公告補貼產品經銷商名單,供購機者自主選擇。
四、有關要求
(一)農機企業須嚴格執行部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生產企業應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的監管。
(二)農機購置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對缺少出廠編號或沒有牢固裝訂銘牌的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縣級農業(農機)部門應及時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將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取消該機具的補貼。
(三)生產企業須做好機具銘牌照片、機具編號、發動機號等信息在購補系統中的錄入工作,確保與機具實物信息一致。
(四)請生產企業通知推薦的經銷商及時到購補系統中注冊用戶名,如實、準確填寫相關信息。
特此通知
四川省農業廳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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