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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關于開展農業機械化技術驗證工作試點的通知
關于開展農業機械化技術驗證工作試點的通知
農機推(技)發〔2015〕48號
各有關省(區)農機推廣站: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農業技術推廣法》,指導各地做好農業機械化技術先進性、適用性、安全性驗證工作,規范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行為,加快先進、適用、安全的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我站組織起草了《農業機械化技術驗證工作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見附件1),決定結合有關試驗示范項目,開展辦法驗證試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規范農業機械化技術驗證工作的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農業技術推廣法》強調,“向農業勞動者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推廣的農業技術,必須在推廣地區經過試驗證明具有先進性、適用性和安全性”,并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依法做好農機化技術驗證工作,必須要有統一規范的制度、科學有效的方法和健全公開的監督來保證。制定《辦法》,推進驗證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和信息公開,規范驗證工作行為,促進驗證信息共享和高效利用,是增加農機化技術推廣部門公共服務產品供給、提升農機化技術推廣服務水平和能力的迫切之需,有助于更好為政府決策、科研攻關、產品改進及工作交流提供支撐,促進農機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
二、試點工作的目標
推動試點地區農機化技術推廣機構建立完善驗證工作制度和程序機制,實現政務公開,強化推廣人員責任,防范工作風險,展現工作成效,提高推廣效能,做到依法推廣、科學推廣、高效推廣,切實有效履行好關鍵農機化技術引進、試驗、示范等公益性職責??偨Y試點單位的做法和經驗,推動《辦法》的發布實施。
三、試點單位和技術
甘肅、寧夏、新疆等省(區)各選擇1個縣推廣站,開展殘膜回收機械化技術驗證工作。
江蘇、河南、廣東、新疆等省(區)各選擇1個縣推廣站,開展遙控飛行植保技術驗證工作。
四、試點主要任務
(一)規范驗證內容和方法。按照《辦法》規定的驗證內容和方法,結合驗證的技術內容,組織開展驗證工作。
(二)建立驗證工作程序。按照遴選技術、制定驗證方案、組織實施、結果評價、結果應用等程序,做好編制驗證計劃、制定驗證方案、撰寫驗證報告和組織驗證結果評價公布等工作。
(三)探索驗證工作運行管理機制。應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圍繞驗證計劃、方案、報告編制,驗證工作實施和結果評價發布以及信息公開、檔案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運行機制及相應的管理制度。
(四)推進驗證工作和信息公開。實現驗證計劃、驗證方案、驗證報告與評價結果均向社會公開。各試點單位在省、縣有關媒體和中國農機推廣網公布相關信息。
試點農機化技術推廣機構要按照上述試點內容,開展所承擔技術的驗證工作,在提交技術驗證報告的同時,全面總結試點工作完成情況、主要做法、成效經驗、問題建議等,提交試點工作總結。
五、進度安排
試點時間為2015年6月~12月。
(一)落實試點地區和單位(6月)。試點省份省級農機推廣站按照此通知要求,確定試點地區和單位,指導試點單位公布驗證計劃。技術驗證地點要選擇具有一定規模的農機大戶、合作社、家庭農場或示范區。
(二)制定驗證方案(7月)。試點單位根據《辦法》要求,制定驗證方案并公布。試點地區根據當地主導產業確定1~2種試點作物,并結合試驗機具一個生產周期的作業量確定試點面積。驗證機具可選擇當地1~2種技術比較成熟或普遍應用的機型,開展對比試驗。殘膜回收機械化技術驗證重點考核拾凈率、故障率、作業成本、生產效率等技術經濟指標。遙控飛行植保技術驗證重點考核霧滴沉積密度和分布均勻性、故障率、作業成本、生產效率、失控安全保護功能等技術經濟指標。
(三)組織實施(7月~11月)。各地依據驗證方案,結合作物生長周期,組織開展驗證工作。
(四)總結驗收(12月)。驗證工作結束后,試點單位和試點省站要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提交相關材料。部總站將組織有關專家對各試點工作進行總結驗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和技術小組(見附件2、3),加強試點工作組織領導和技術指導,部總站與承擔試點工作的省、縣推廣站和驗證點所屬主體簽訂四方協議,明確相應責任,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
(二)保障工作經費
部總站采用報賬制安排一定的工作經費,支持試點工作。各試點省、縣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加大試點工作投入,為試點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三)加強協調總結
各有關省(區)農機推廣部門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樹立全局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協調解決試點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成效,推動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附件:1.農業機械化技術驗證辦法(草案)。2.試點工作領導小組。3.試點工作技術小組。
農業部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
2015年6月17日
附件1
農業機械化技術驗證工作辦法 (草案)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驗證內容及方式
第三章 驗證工作程序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貫徹落實《農業技術推廣法》推廣農業技術必須在推廣地區經過試驗證明具有先進性、適用性和安全性的有關要求,指導各地做好農業機械化技術驗證工作,加快農業機械化技術的推廣應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定義]本辦法所稱農業機械化技術驗證,是指經過生產應用試驗與考核,證明農業機械化技術的先進性、適用性和安全性,為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提供依據和信息的活動。
第三條[基本原則]農業機械化技術驗證工作應當因地制宜,兼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做到科學、規范、公正、公開,實行誰推廣、誰驗證、誰負責,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驗證內容及方式
第四條[先進性驗證]先進性驗證是通過應用試驗,證明農業機械化技術比當地已應用的同類技術在增加產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操作方便、改善環境等方面具有明顯的改進,或者在當地農業生產中是一項全新的科研成果或實用技術。
第五條[適用性驗證]適用性驗證是通過應用試驗,考核農業機械化技術相對于當地自然環境、種植或養殖加工模式、裝備水平、基礎設施、經濟條件、經營方式等的協調融合程度,證明該技術符合推廣地區農業生產的要求。
第六條[安全性驗證]安全性驗證是針對農業機械化技術在農業生產中存在的危險性或危害程度進行辨識與分析,證明該技術在農業生產應用中不會對技術的使用者、應用對象以及環境造成危害。
第七條[驗證方式]農業機械化技術先進性、適用性、安全性驗證應當一并進行,經過不少于三個驗證地點、一個以上生產周期及相應規模的應用試驗與考核。驗證方法根據技術類別、類型及內容確定。
驗證地點應在自然條件、種養模式、農機化水平有代表性的主產區選擇,依托具有一定規模的農機大戶、合作社、家庭農場或示范區開展。
第三章 驗證工作程序
第八條[遴選技術]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機構應結合當地農業、農村經濟和農機化發展需要,結合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的發展規劃、計劃,或者結合有關項目,確定驗證的農業機械化技術,編制驗證計劃。驗證計劃內容包括技術名稱、目標任務、實施地點、起止時間、驗證單位等,并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制定方案]實施農業機械化技術驗證工作應制定驗證方案,明確驗證目的、技術內容、驗證方法、考核指標、實施地點、人員分工、儀器設備、進度安排、經費使用、評價方式和工作要求等。驗證方案應經過論證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組織實施]驗證單位根據驗證方案,落實、培訓人員,選擇對照樣本,調配物資裝備,印制表格資料,跟蹤采集數據,分析驗證結果,撰寫驗證報告。驗證報告主要包括驗證工作概況、驗證內容、生產條件、機具裝備、驗證結果及分析、綜合評價、問題建議等。
第十一條[結果評價]驗證報告經驗證單位組織農機、農藝等相關專家,技術涉及的機具生產企業、科研單位人員和技術應用代表進行評價后,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結果應用]驗證單位應向技術涉及的機具生產企業、科研單位等有關方面反饋相關問題及建議。對通過驗證適宜推廣的技術,應公布技術規范,包括工藝路線、農藝要求、技術要點、機具配套方案、作業條件、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管理部門]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應有計劃地安排農業機械化技術驗證項目,組織經驗證的農業機械化技術在適宜地區示范推廣,加強對驗證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推廣機構]各級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機構應認真履行驗證工作職責,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人員隊伍、條件能力建設,指導下級驗證工作,實現驗證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
第十五條[多元主體]各級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機構應當支持、引導農機生產企業、科研教學單位、社會團體、農機合作社等其他推廣主體開展和參與驗證工作,加強業務指導。
第十六條[檔案管理]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機構應認真做好驗證計劃、驗證方案、原始記錄、驗證報告等相關文件資料的分類歸檔及保存,檔案至少保存五年。
第十七條[信息平臺]農業部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建立農業機械化技術驗證工作信息化服務平臺,實時發布各級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機構驗證計劃、驗證方案、驗證報告等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年月日起實施。
附件2 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試點工作職務 | 姓 名 | 工作單位 | 職 務 |
組 長 | 劉恒新 | 農業部農機推廣總站 | 站 長 |
副組長 | 李安寧 | 農業部農機推廣總站 | 副站長 |
成 員 | 徐振興 | 農業部農機推廣總站 | 處 長 |
成 員 | 張 園 | 農業部農機推廣總站 | 副處長 |
成 員 | 陳新華 | 江蘇省農機推廣總站 | 站 長 |
成 員 | 夏 放 | 河南省農機推廣總站 | 站 長 |
成 員 | 劉勝敏 | 廣東省農機推廣總站 | 站 長 |
成 員 | 安世才 | 甘肅省農機推廣總站 | 站 長 |
成 員 | 田建民 | 寧夏區農機推廣總站 | 站 長 |
成 員 | 張山鷹 | 新疆區農機推廣總站 | 書 記 |
附件3 試點工作技術小組
試點工作職務 | 姓 名 | 工 作 單 位 | 職務/職稱 | 項目分工 |
組 長 | 徐振興 | 農業部農機推廣總站 | 處長/研究員 | 負責組織實施 |
成 員 | 張 園 | 農業部農機推廣總站 | 副處長/高工 | 項目實施 |
成 員 | 杜 友 | 農業部農機推廣總站 | 科長/工程師 | 參與實施 |
成 員 | 楊宏偉 | 農業部農機推廣總站 | 科長/工程師 | 參與實施 |
成 員 | 周 磊 | 農業部農機推廣總站 | 科長/工程師 | 參與實施 |
成 員 | 花登峰 | 農業部農機推廣總站 | 科長/工程師 | 參與實施 |
成 員 | 楊 林 | 中國農機化協會 | 副會長 | 項目指導 |
成 員 | 陳 聰 | 農業部南京農機化所 | 助理研究員 | 參與實施 |
成 員 | 董建東 | 江蘇省農機推廣站 | 副站長/研究員 | 項目實施 |
成 員 | 趙 敏 | 江蘇省農機推廣站 | 科長/高工 | 參與實施 |
成 員 | 劉小文 | 河南省農機推廣站 | 副站長/研究員 | 項目實施 |
成 員 | 郭 棟 | 河南省農機推廣站 | 科長/工程師 | 參與實施 |
成 員 | 彭 彬 | 廣東省農機推廣站 | 副站長/高工 | 項目實施 |
成 員 | 羅東威 | 廣東省農機推廣站 | 科長/工程師 | 參與實施 |
成 員 | 雷明成 | 甘肅省農機推廣站 | 副站長/高工 | 項目實施 |
試點工作職務 | 姓 名 | 工 作 單 位 | 職務/職稱 | 項目分工 |
成 員 | 王 赟 | 甘肅省農機推廣站 | 科長/高工 | 參與實施 |
成 員 | 萬 平 | 寧夏區農機推廣站 | 副站長/研究員 | 項目實施 |
成 員 | 田巧環 | 寧夏區農機推廣站 | 科長/高工 | 參與實施 |
成 員 | 亞力坤 | 新疆區農機推廣站 | 科長/高工 | 項目實施 |
成 員 | 劉 晨 | 新疆區農機推廣站 | 科長/高工 | 參與實施 |
成 員 | 張友騰 | 新疆區農機推廣站 | 科長/高工 | 項目實施 |
成 員 | 吳泊輝 | 新疆區農機推廣站 | 科員/助工 | 參與實施 |
成 員 | 陳 博 | 珠海羽人飛行器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技術指導 |
成 員 | 趙 明 | 甘肅定西市三牛農機制造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技術指導 |
成 員 | 喻啟忠 | 新疆克拉瑪依五五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技術指導 |
成 員 | 郭生海 | 寧夏新大眾機械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技術指導 |
成 員 | 王春華 | 寧夏海原國華農機制造有限責任公司 | 副總經理 | 技術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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