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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歸檔工作中的幾點啟示
農財兩部《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中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方面進行了較大的調整,購機操作方式從2015年起實行“自主購機”模式;補貼范圍各省只能在規定的137個品目中,選擇部分品目作為本省中央財政資金補貼范圍。其中77個通用類品目由部司統一確定分檔,41個非通用類品目由牽頭省份統一確定分檔,原則上各省不得在118(77+41)個品目統一分檔的基礎上,再作細分新增檔次,可在分檔沒有覆蓋的范圍內新增分檔,但要報部司同意后執行。
湖北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選取了81個品目納入省內中央財政資金補貼范圍,其中,有76個品目屬于部司或牽頭省份統一分檔范圍(57個品目屬部司負責分檔的品目、19個品目屬于牽頭省份負責分檔的品目),5個品目屬于可自主確定分檔的品目。
應當看到,大部分補貼產品由部司統一分檔并組織歸檔,將生產企業放在同一個平臺競爭,對于打破地方封鎖、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生產企業和農機產品提檔升級有較強地促進意義。各地農機主管部門、農機制造企業和經銷企業要認清新形勢、適應新變化,研究新對策、采取新舉措,促進湖北省農機制造工業又好又快發展。
一、認清新形勢、適應新變化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10年來,湖北省農機制造企業抓住這一難得的機遇,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與農機制造大省相比,該省制造企業規模普遍偏小,產品的技術含量普遍偏低、同質化嚴重,能在全國形成優勢的產品不多。特別是部司減少、取消了各省自定品目和自選品目數量后,湖北省農機制造企業的產品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難度增大。
1、機組不能進入補貼。為降低因減少配置等套取補貼資金風險的發生,部司對于可拆分的機組的補貼一直持反對意見。經過幾年的工作,像水果清洗打蠟分級加工線已拆分為清洗機、打蠟機、烘干機和分級機等4個品目進行補貼。但飼料混合機組在2015年以前,在湖北省一直按飼料加工機組品目補貼,2015年137個品目中沒有飼料加工機組品目,導致該省近10家企業生產的產品無法進入補貼產品歸檔范圍。
2、自帶動力的配套作業機具難以進入補貼。與微耕機類、手扶拖拉機、拖拉機等成熟底盤配套的農機具,部司在確定分檔時,僅對配套的農機具部分進行補貼。前幾年,湖北省有部分產品是將主機與配套農機具一起鑒定的,這部分產品要么不符合分檔描述,不能進行補貼范圍,要么進入了,補貼標準過低,無法操作,且給補貼核查工作帶來隱患,如聯合整地機、中耕追肥機等等。
3、歸檔產品描述要求標準化規范化。部分產品在“產品名稱”和“機具型號”的確定上不規范,也給歸檔工作帶來困難。有的產品自定名稱、與標準不符;有的機具用途的限定過于狹窄,有的型號編寫不規范等。
二、研究新對策、采取新舉措
1、認真研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農機管理、鑒定、生產、推廣等部門,要認真學習農業部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及補貼產品分類歸檔的相關要求,充分利用農機學會等平臺,開展研討,充分領會精神實質,制訂切實可行對策,特別是制訂產品符合分類歸檔要求的對策,讓省內生產的更多產品能順利進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
2、認真貫徹執行相關標準。把住鑒定關口,從受理鑒定申請開始,對申請鑒定機具的編號、名稱和主要性能、結構參數等,嚴格按國家或部門頒布的有關標準執行。鑒定過程中,正確選擇適用標準,嚴格試驗操作,規范鑒定程序和內容,確保鑒定質量。
3、將加工機組分開鑒定。對于現在反映比較集中的飼料加工機組,分別按飼料混合機、飼料粉碎機進行鑒定。
4、將自帶動力的農機產品分開鑒定。對與成熟底盤配套的農機具,僅只對配套農機具部分進行鑒定。
5、對有補貼的機具進行科學的編號和命名。機具編號要嚴格執行《農機具產品型號編制規則》(JB/T8574-2013)及其它大類機具的編號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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