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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恢復凱斯紐荷蘭(哈爾濱)公司撿拾壓捆機產品農機補貼資格
關于處理凱斯紐荷蘭機械(哈爾濱)有限公司撿拾壓捆機產品農機購置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農機產〔2015〕1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機(農業、農牧)局(廳、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
2015年9月6日,我司印發《關于暫停凱斯紐荷蘭機械(哈爾濱)有限公司所有撿拾壓捆機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農機產〔2015〕113號),暫停了凱斯紐荷蘭機械(哈爾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斯紐荷蘭公司)所有撿拾壓捆機產品的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并請黑龍江省農機局約談該公司,要求各省調查核實,企業開展自查,相關情況報我司。
近日,黑龍江省農機局報告,凱斯紐荷蘭公司已參加約談和提交了自查報告,承認在部級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過程中存在誤報“撿拾寬度”的問題,承諾接受對其違規產品進行降檔處理和按規定退回多占的補貼資金。
根據《農業部農機化司關于做好撿拾壓捆機品目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等有關工作的通知》(農機產〔2015〕132號)等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相關規定,綜合考慮凱斯紐荷蘭公司的自查整改情況和黑龍江等省農機化主管部門的工作報告及建議,決定自即日起,各省可在凱斯紐荷蘭公司退還應退資金且產品補貼檔次調整核實無誤的基礎上,恢復其相關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凱斯紐荷蘭公司要深刻吸取教訓,加強內部管理。農機購置補貼產銷企業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嚴格執行規定,在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義務。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做好凱斯紐荷蘭公司撿拾壓捆機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恢復的銜接工作,將該公司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列入縣級重點核實和全省督導檢查內容,防止暫停期間銷售的產品違規享受補貼。
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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