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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對蒙城縣北冡機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的通報
浙農機〔2019〕2號
各市、縣(市、區)農機管理站(處),寧波不發:
近日,接群眾舉報,反映蒙城縣北冡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蒙城北冡公司”)、臺州市茶煒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州茶煒公司”)、湖北華聯機械制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華聯公司”)等3家企業涉嫌違規經營。經調查核實,上述3家企業確實存在不同情況的違規經營行為。按照農業部、財政部發布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相關規定,經研究,現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蒙城北冡公司存在補貼比例畸高且未主動報告等較重違規行為,即日起將其生產的3CXP-1100型雙人茶樹修剪機補貼額調整為700元/臺,暫停該產品補貼資格6個月。
二、臺州茶煒公司存在補貼比例畸高且未主動報告等較重違規行為,即日起將其生產的3CX1100型雙人茶樹修剪機補貼額調整為700元/臺,暫停該產品補貼資格6個月。
三、湖北華聯公司存在補貼比例畸高且未主動報告等較重違規行為,即日起將其生產的9HW-150型飼料混合機補貼額調整為1300元/臺,暫停該產品補貼資格3個月。
由于補貼額被調低或取消產生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生產企業自行承擔。暫停期滿后,企業應在6個月內主動提出書面恢復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自行放棄補貼資格。對發文之日前已經購買并已錄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產品,各地要逐臺核實,符合補貼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繼續辦理結算兌付手續。屬地農機管理部門要對涉及上述產品的經銷商約談告誡,并在2019年對其農機購置補貼經營行為開展至少一次的專項督導。其他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產銷企業要引以為戒,遵守承諾、合規經營,共同維護市場秩序,確保購機補貼政策公平公正實施。
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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