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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公布2019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實施方案
近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印發2019年度專項工作延伸績效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農辦辦〔2019〕10號),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作為考核項目之一,繼續對省級主管部門進行延伸績效評價。
與上年相比,2019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指標體系有較大調整。一是壓減指標數量。評價指標由5個一級指標、13個二級指標壓減至3個一級指標、7個二級指標。根據有關規定,取消了“一票否決”考核事項。
二是優化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考核總分由110分調整為100分,其中制度建設占7分,關鍵環節工作規范化、信息公開與系統應用、投訴處理與監督管理、資金申報調劑執行與績效、創新試點與工作成效等5項重點工作占到了83分。首次將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納入考核,與農機試驗鑒定工作共同列為附加分項,各占5分。
三是嚴肅重要扣減分事項。將延伸績效考核中發現組織弄虛作假、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對嚴重違規行為查處不力、對系統性風險隱患未提前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資金執行進度低于85%或全國平均進度等列為重要扣分項。
調整后的考核指標體系標準明確、結構合理,將進一步發揮績效管理推動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的重要作用。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njhs.mo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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