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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農機試驗鑒定辦法的通知
農機鑒〔2019〕1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機試驗鑒定站(農機質量監督管理站),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各專業站,黑龍江農墾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機鑒定站:
《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于2018年12月30日由農業農村部發布并于2019年4月1日正式實施。新鑒定辦法發布實施后,農業農村部又發布實施了《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各鑒定機構積極推動貫徹落實,相繼開展相關配套制度制修訂和技術體系轉換等工作,各項落實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為農機鑒定工作持續穩定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但是在貫徹落實新鑒定辦法和工作規范的過程中,還存在不平衡,部分鑒定機構工作力度還不夠大,工作的整體時效性還有待提高。為了進一步加快推進新鑒定辦法和工作規范落實落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制修訂農機鑒定配套制度。各鑒定機構要根據新鑒定辦法和工作規范的總體要求,結合本區域農機化發展情況和農機鑒定工作實際,加快制修訂符合本區域農機鑒定工作實情的配套性制度,作為新鑒定辦法和工作規范的有效補充,確保新鑒定辦法和工作規范貫徹實施符合區域特點,順利推進。
二、加快農機試驗鑒定技術體系轉換。要繼續加大工作力度,盡快轉換和完善現有技術體系。要根據新發布的大綱及時進行資質認定,并對相關檢測設備設施和檢測項目進行相應調整配備。同時,要根據本機構技術體系轉換情況,加快制定發布本區域農機鑒定產品種類指南,確保本區域農機鑒定工作有效、有序銜接。
三、加快推進落實農機鑒定創新要求。新鑒定辦法和工作規范增加了合作鑒定、信息化管理等創新內容,對境外企業申請的相關事項也進行了明確。鑒定機構要加強對創新內容的研究,主動作為,積極探索,加快制定和發布開展相關創新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提升能力,補齊短板,強化弱項,確保改革新要求得到有效落實,充分釋放改革紅利。
四、加快暢通創新型產品鑒定渠道。各鑒定機構要加快落實新辦法對專項鑒定的要求,積極研究制定專項鑒定大綱,創新鑒定方法,加快構建專項鑒定技術體系,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力爭專項鑒定工作盡快取得顯著突破,切實暢通產業急需、農民急用的創新型農機裝備的鑒定渠道,與推廣鑒定協調并進,共同推動農機鑒定工作邁上新臺階。
五、嚴格按照規定實施鑒定工作。新鑒定辦法和工作規范對原鑒定工作程序、實施方式、檢驗檢測報告采信等內容都作了進一步修訂完善。各鑒定機構要嚴格按照新鑒定辦法和工作規范等規章制度、以及鑒定大綱等技術文件的要求開展工作,加強溝通協調,避免理解偏差,堅決杜絕不按規定實施鑒定的現象。對在實施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反饋,以便加以研究解決,切實防范管理和技術風險。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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