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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關于做好2022年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專用機具購置省級專項補貼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設區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省有關單位: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推廣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傳發〔2022〕44號)、《關于扶持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推廣工作有關政策的通知》(蘇農業〔2022〕18號)等要求,為保障我省完成國家2022年下達的60萬畝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推廣任務,省財政在中央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外,2022年對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專用機具購置實行專項定額補貼(簡稱“復合種植專用機具省級專項補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承擔我省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推廣任務的縣(市、區)、省農墾集團、省沿海集團(統稱“實施單位”)。
二、補貼機具。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專用播種機、專用植保機、專用收獲機,不包括改裝、兼用機具,具體產品由省農業農村廳確定并公布。省農墾集團依據本單位的帶狀模式確定適用的復合種植專用機具并報省農業農村廳。
三、補貼對象。從事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機械化作業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復合種植的組織。
四、補貼標準。省財政在機具保障任務計劃上限內實行專項定額補貼,補貼標準另行通知。
五、操作辦法。復合種植專用機具購置省級專項補貼單獨操作,省農墾集團、省沿海集團自行組織實施。
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在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切實做好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配套農機裝備保障工作的通知》(蘇農辦機〔2022〕5號)下達和設區市分解落實的復合種植機具保障任務計劃內,圍繞完成復合種植推廣任務合理確定補助對象并公示。補助對象在省農業農村廳公布的專用機具產品名單中購置機具,并按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實施方案要求提出復合種植專用機具購置省級專項補貼申請。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審核公示后,向縣級財政部門提交復合種植專用機具購置省級專項補貼資金兌付申請及相應材料。縣級財政部門審核后,確保于15個工作日內先行墊付省級補貼資金給補貼對象。
符合我省中央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要求的購機者和機具,另按規定申請中央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
六、資金管理。復合種植專用機具省級專項補貼專款專用。設區市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及省農墾集團、省沿海集團于2023年3月15日前匯總向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行文提交省級專項補貼資金結算申請。省農業農村廳對補貼資金結算申請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報送省財政廳。省財政廳進行合規性復核后,在省下達的保障任務計劃內據實給予補助,超出保障任務計劃省級財政不予補助。
七、有關要求。各實施單位要結合實際編制本地區(單位)復合種植專用機具省級專項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細化操作要求。要加強對財政補貼復合種植專用機具的監督管理,重點核查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購置等異常情形,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確保專用機具省級專項補貼政策有效實施。要組織對專用機具作業效果進行評估,并形成評估報告報省農業農村廳。
附件:1.2022年復合種植專用機具購置省級專項補貼清冊
2.2022年復合種植專用機具購置省級專項補貼結算匯總表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江蘇省財政廳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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