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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農業農村局大連市發展改革委大連市財政局關于大連市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的補充通知
各區市縣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補充通知》(農辦機〔2024〕5號)要求,參照《遼寧省加力支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實施細則》有關舉措,為持續實施好我市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加力推進老舊農業機械報廢更新,加快農業機械結構調整,現就《大連市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大農〔2024〕198號,以下簡稱《細則》)補充通知如下。
一、提高報廢補貼標準
報廢4行(含)以上,35馬力(含)以上自走式半喂入稻麥聯合收割機并購置同類機具,報廢補貼額提高至26250元。報廢4行及以上自走式玉米聯合收割機并購置同類機具,報廢補貼額提高至30000元。
《細則》及本補充通知確定的補貼標準自《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農機辦〔2024〕4號)印發之日6月21日起執行。對6月21日(含)后提交報廢補貼申請尚未發放補貼資金的,如涉及提高補貼標準的報廢機具,各區市縣(先導區)農業農村部門應向市農業農村局提交修改補貼額申請,按新的補貼標準辦理;對已領取報廢補貼的,補齊差額部分補貼。
二、完善工作流程
利用超長期國債加力支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施的操作程序、職責分工繼續按照《細則》規定執行。在《細則》操作流程基礎上,各區市縣(先導區)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要優化補貼申請和資金申請發放流程。
(一)各區市縣(先導區)農業農村部門需針對擴大范圍、提高標準可能帶來的監管困難和實施困難,進一步優化完善農機報廢回收拆解工作流程。對新納入報廢補貼范圍的農機種類,要充分利用好現有回收拆解體系,做好對新增報廢農機種類的回收拆解工作;對于報廢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的,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要求,各地可與專門為政府部門報廢處理涉密設備的企業對接,要在確保報廢設備唯一性及數據安全等的基礎上,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回收拆解標準及方案。鼓勵各區市縣(先導區)農業農村部門立足便民利民和提高效率,開展農機報廢回收拆解創新探索,允許根據實際將回收環節和拆解環節分開。
(二)各區市縣(先導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風險防范,對于提高補貼標準的機具要專門制定監管措施并進行嚴格監管;
對以購置新機為前提的報廢農機種類,在申領報廢補貼時,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需提供購置同種類新農機的有效證明;各區市縣(先導區)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按職責嚴格做好審核工作,并將審核情況抄送當地發展改革部門。
(三)各區市縣(先導區)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要增加結算批次,將縣級辦理時限控制在20個工作日之內,進一步加快補貼兌付。
三、細化工作要求
(一)各區市縣(先導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和解讀力度,采取多種手段大力宣傳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相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進一步提升政策知曉度和實施透明度。
(二)各區市縣(先導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對回收拆解企業的監督管理,通過定期調取視頻監控等方式實行全鏈條監管,堅決防止機具假報廢、流入二手農機市場。
(三)各區市縣(先導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強化補貼業務培訓和警示教育,嚴把審核關,提高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風險防控能力,發現存在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嚴厲查處。要及時跟進政策實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及時處理,適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
請各區市縣(先導區)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于2025年1月5日前,將本地利用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的政策實施情況,報送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大連市農業農村局 大連市發展改革委 大連市財政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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