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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如何簡化程序加快農機新產品入市步伐
在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等政策的強力推動下,全國農機化事業和農機工業得以飛速發展,農機工業投資熱,農機新產品開發也迎來熱潮。正是在**近幾年,摘穗剝皮分段式玉米收獲機非常好地解決了我國夏玉米的機械化收獲難題;小麥收割打捆機在小麥收獲的同時打捆秸稈;辣椒機械收獲讓辣椒也能規?;N植;旋耕機帶秸稈切碎等多功能新機具不斷推出,令人目不暇接。
與此同時,農業生產全面機械化和農村新生產方式的改變對農機具的需求也更加迫切、更加多樣化、更具有針對性和區域性。我國地域遼闊,農產品豐富,農業生產模式頗多,不少中國特有的農藝栽種方式很難通過單純引進國外農機產品解決機械化生產難題,急需研發新產品。例如甘蔗機械收獲率低大大影響我國蔗糖產業國際競爭力;高產雜交谷子(小米)因無法機械收獲不能擴大種植面積;丘陵山區普遍缺乏機具耕地被撂荒;新疆上千畝連片優質紅棗的采摘渴望機械化……這些情況真是讓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然而,與其它機械產品和生活消費品相比,農機新產品的入市并不順暢,市場和農民急需的新產品投放市場多是坎坎坷坷。一位農機企業的高管說,在中國一款農機新產品上市至少也要等待5年到7年的漫長時間。這是為什么?
今年,全國范圍內可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產品為12大類205個品目,即全國共有84.2%的農機小類、74.1%的農機品目可享受農機購置補貼。全國除“農田搬運機械”和“農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設備”兩大類產品未列入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多數農機具都能享受財政補貼。所以在我國農民購買能力還不強且對購機補貼的依賴性和期望值都很高的情況下,除小微農機產品外,多數農機產品很難在沒有補貼的情況下進入市場。
國家規定“列入《農機購置補貼一覽表》的產品應獲得省級以上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尚不具備實行推廣鑒定條件的新產品申報時須提供選型鑒定報告、用戶使用意見”“農業機械選型鑒定報告應由省級以上農機試驗鑒定機構按照已批準的選型鑒定大綱出具”。像小麥收割打捆機、履帶式旋耕機等新產品要先制定出推廣鑒定技術指導文件才能安排鑒定,這樣就大大增加了鑒定等待時間和工作量。
近幾年,農業機械部級推廣鑒定數量激增。據悉,2013年國家農機鑒定總站收到的推廣鑒定申請是2012年的1.9倍,受理立項1895個,是上一年的2.1倍。各省的鑒定工作量也非常大。農業機械的試驗和鑒定受農時限制,季節性非常強。補貼申報是一年一次,情況稍有變化,試驗或鑒定就會推遲一年或更長時間,急也無用。因而企業新產品試制至少三年方有可能享受到補貼,才能夠開始市場銷售。
政府對農機新產品選型和鑒定有利于保護用戶的利益和市場秩序,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如何在補貼市場環境下,讓急需的農機新產品及早進入市場,也是政府和企業應該關注和需要探討的一個問題。
農機產品服務的對象是農民和農業生產,有很強的特殊性,既要防治劣質產品坑農害農,又要鼓勵為糧食增產增收及時提供新的農機產品。因此,需要購機補貼政策的積極引導和支持,也需要行業誠信體系的建設和完善。
在這個前提下,我們就需要探討以下幾個問題,以期支持農機新產品能夠及時進入市場。
第一,新產品的申報。是否可以增加企業新產品申報的次數或是實行滾動申報,定期發布?
第二,新產品的鑒定工作。現行體制下,大型農機具需要試銷一定的數量并進行上百小時的可靠性測試作業才能鑒定,這不僅加大了新產品的研發、推廣費用,還延長了新產品的推廣周期。管理部門審核鑒定的重點可否僅限于產品的安全性和環保節能主要指標,而產品的適應性、可靠性、作業效率等讓用戶和市場去評價去選擇?
第三,對新產品的監管方式和違信處罰方式。簡化新產品鑒定后,可否建立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將新產品的入市風險和上市時間交給企業自己去評估?如果企業將可靠性差的、有重大缺陷的新產品匆忙入市,既要承擔經濟制裁也要承擔信用風險。將補貼產品的入市門檻更多地還給市場和使用者,這是一種趨勢。
第四,建議對農機新產品重點補貼、支持、推廣。主管部門可以編制和發布農機新產品重點品目,引導新產品的研發和推廣;政府也可通過招投標等政府采購方式,選擇三包服務好、制造能力強、講誠信和社會責任的企業開發的國家急需的、技術先進的新產品,給予連續三年50%以上的購機補貼,支持其快速進入市場進行推廣。
總之,讓農機新產品及時的進入市場,對我國農機工業的技術創新和產業進步都是非常有利的,我們需要一起去探索更好的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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