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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4-2015年度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指導意見通知
關于印發《四川省2014-2015年度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機)局(委)、財政局,擴權試點縣(市、區)農業(農牧、農機)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好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大力提升我省農業機械化水平,夯實我省農業發展的基礎,推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跨越,促進農民持續穩定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按照農業部、財政部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農業廳、省財政廳制定了《四川省2014-2015年度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四川省2014-2015年度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指導意見
四川省農業廳 四川省財政廳
2014年4月27日
附件:
四川省2014-2015年度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指導意見
為實施好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帶動效應,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根據農業部、財政部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轉變農機化發展方式為主線,以調整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提升我省農業機械化水平為主要任務,全面協調推進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林果業及農產品初加工業機械化。既要注重突出重點,優先向糧食和優勢特色農產品主產區、耕種收關鍵薄弱環節以及種糧大戶、農機大戶和農民合作社傾斜,提高農機化發展的質量和水平;又要注重統籌兼顧,協調推進大、中、小、微農業機械的應用,全面推進平原、丘陵、山區、血防重疫區及草原牧區農機化發展。既要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進補貼政策的公開、公平、公正,確保便民利民,切實保障農民購買農機的自主選擇權,保護農民權益;又要注重發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調動農民購買和使用農機的積極性,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的機具,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范圍及規模
(一)實施范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范圍覆蓋四川省所有農牧業縣。
(二)補貼資金規模。根據財政部、農業部下達的中央資金規模和批次情況以及省級財政預算安排情況,在縣(市、區)申報、市(州)審查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各地耕地面積、主要農作物產量、農作物播種面積、鄉村人口數、農業機械化發展條件和發展重點等因素,結合各地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開展情況,科學合理確定各地補貼資金規模。省級資金根據實際情況主要用于重點環節、重點區域、重點對象的累加補貼和工作經費補助。
三、補貼機具及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農業廳根據農業部有關要求,結合四川實際確定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為: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動力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業設備和其它機械等12大類40小類104個品目(詳見附件1)。同時,根據農業部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四川省農業生產和農機化發展需要,將對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進行調整,并及時通過四川省農業廳門戶網站(http://www.scagri.gov.cn/,下同)對外公告。各地不得隨意縮小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對本地農機化發展關鍵環節急需的機具品目敞開補貼,滿足所有申購者的需求。
(二)補貼機具確定。補貼機具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已納入四川省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屬國家支持推廣目錄申報范圍的必須已進入國家或四川省支持推廣目錄,不屬國家支持推廣目錄申報范圍的必須已進入企業所在地省級支持推廣目錄。簡易保鮮貯藏設備和農業生產大棚結構等,可采取先建后補的操作方式。
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對缺少出廠編號或沒有牢固裝訂銘牌的生產企業,及時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取消其補貼資格。
(三)補貼標準。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重點血防區(名單見附件2)主要農作物耕種收及植保等大田作業機械和蘆山地震災區(名單見附件3)補貼標準適當提高。補貼額一覽表將通過四川省農業廳門戶網站對外公告。藏區縣(名單見附件4)省級累加補貼資金包干安排到州,由州農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具體累加補貼方案并組織實施。
各級農業(農機)部門要組織開展補貼產品市場銷售情況調查摸底,動態跟蹤市場供需及價格變化情況,對補貼額過高的機具要第**時間采取措施,并及時向農業廳書面報告。農機購置補貼產銷企業要及時向所在地農業(農機)部門報告補貼額過高的機具。政策實施過程中一旦出現過高補貼額情況,農業廳將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調整,并在全省統一按調整后的補貼額執行。
四、補貼對象及補貼數量
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范圍并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農民合作社和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在申請補貼對象較多而補貼資金不夠時,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公開搖號等購機者易于接受的方式確定補貼對象。水稻插秧機、大中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大中型農業機械要優先補貼農民合作社、農機大戶和種糧大戶。對于已經報廢老舊農機并取得拆解回收證明的補貼對象,可優先補貼。
因補貼資金規模所限當年未能享受到補貼的申購者,可在下一年度優先補貼,利用預撥資金兌付補貼。
對單個購機戶、農民合作社等不同類型的補貼對象享受補貼購置產品的數量和享受補貼資金總額的上限,由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確定。縣級農業(農機)部門對補貼對象申請購買機具數量較多、補貼金額較大的,要進行重點審查。
五、經銷商的公布
農機生產企業自主設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質條件,自主確定補貼產品經銷商。根據“誰確定、誰負責”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應督促補貼經銷商守法誠信經營、嚴格規范操作、強化售后服務,并對違法違規補貼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商和個人不允許經營補貼產品。補貼對象可以在省域內自主選機購機,允許跨縣選擇經銷商購機。
農業廳將通過四川省農業廳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農機生產企業提供的補貼產品經銷商名單,各地應在購機補貼申請辦理點公告補貼產品經銷商名單,供購機者自主選擇。各級農業(農機)部門按照部省有關規定加強對產銷企業的監管。
提倡農機生產企業采取直銷的方式直接配送農機產品,減少購機環節,實現供需對接。
六、補貼方式
在全省范圍內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直補到卡”的補貼方式,購機者持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書自主到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處購機,按照有關要求辦理資金兌付手續,財政部門直接將補貼資金兌付到購機者賬戶。補貼對象為農牧漁民的,補貼資金原則上通過“惠農一卡通”賬戶兌付給購機者。對單臺補貼額較小的機具,允許先購機后申請補貼,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自主確定,并在實施方案中明確。
七、部門職責
(一)縣級農業(農機)部門的職責。縣級農業(農機)部門是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負責本地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具體實施。主要職責包括:牽頭制定本地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方案;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方案辦理補貼手續;對補貼對象購機的真實性進行核查;協助財政部門做好補貼資金兌付;收集、整理和保管農機購置補貼檔案資料;宣傳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及時公開農機購置補貼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和政策咨詢;受理各方舉報和投訴,并依法對違紀違規問題進行查處;開展補貼實施情況的總結等。
各地要本著便民利民的原則,充分發揮鄉鎮有關方面的作用,結合本地實際,依托具備條件的鄉鎮農業(農機)、財政部門辦理購機補貼相關工作,具體辦法由各地自主確定,并在實施方案中明確。
(二)縣級財政部門的職責。縣級財政部門是補貼資金兌付和監管的責任主體。負責財政補貼資金的撥付和監管,參與制定本地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方案,按照實施方案辦理補貼手續,及時兌付補貼資金等。
(三)市級農業(農機)部門的職責。根據中央和省有關要求,制定本市(州)購機補貼政策實施方案或指導意見,并組織實施。對所轄項目縣(含擴權強縣,下同)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審核,補貼工作的監督檢查;開展年度績效考核;受理本轄區內涉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舉報和投訴,并依法對違紀違規問題進行查處;督促企業做好機具供應及售后服務工作;開展補貼實施情況的總結等。
(四)市級財政部門的職責。市級財政部門負責將中央和省補貼資金及時劃撥到縣級,并對縣級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農業(農機)部門、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配合,嚴格執行規定,遵守紀律要求,建立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任務和責任具體落實到崗位。建立健全“誰辦理、誰負責,誰核實、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
要建立健全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機制,成立由縣政府領導牽頭,農業(農機)、財政、公安、工商及其他農口等相關部門參加的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共同研究確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方案、補貼資金安排、重點推廣機具種類等事宜,聯合對補貼政策實施進行監管,并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紀檢監察部門參加,接受監督。同時,強化縣級農業(農機)部門內部約束機制,農機購置補貼重要工作事項,須由集體研究,經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并報上級農業(農機)部門備案。各級財政部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對開展政策宣傳、信息公開、購機核實、歸檔立卷以及必要辦公設備購置等方面給與支持。嚴禁擠占挪用財政補貼資金用于工作經費。
(二)加強引導,科學調控。農機購置補貼既是強農惠農富農政策,也是一項產業促進政策。要通過政策實施,推動農機工業科技進步、提高制造水平,促進農機裝備結構布局優化,快速提高薄弱環節農機化水平,加快丘陵山區地區農機化發展步伐,全面提升農機化發展質量和效益。
各地根據現代農業產業發展,因地制宜制定和實施中長期農機購置補貼規劃,充分發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堅持行之有效的經驗,創新完善工作措施,有重點、分階段實現政策目標,促進補貼政策持續深入實施。
(三)規范操作、嚴格管理。要公平公正公開確定補貼對象。在確定補貼對象時,不得優親厚友,不得人為設置購機條件。深入推進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網絡化,全部使用統一的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各地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按照便民利民、科學規范的原則制定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程序。對先建后補的產品,要制定專門的辦法,嚴格加強監管。加大對購機情況核實,加快補貼資金兌付和結算,確保兌付和結算進度高于時序進度。
嚴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護本地落后生產能力,嚴禁強行向購機農民推薦產品,嚴禁企業借擴大農機購置補貼之機亂漲價,同一產品銷售給享受補貼的農民的價格不得高于銷售給不享受補貼的農民的價格。
各級農業(農機)部門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保護農民合法權益。
加強對補貼機具的牌證管理。享受補貼政策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應當向所在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申請登記。要依法加強補貼機具的質量監督,協調農機企業做好補貼機具的供貨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四)公開信息,陽光透明。各地要按照部省有關要求,廣泛深入宣傳補貼政策,及時主動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宣傳冊、明白紙、掛圖等形式,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到村,宣傳到戶到人,務求宣傳實效。
市、縣級農業(農機)部門要主動公開所有可以公開的補貼資料、文件等信息,嚴禁對外公布購機戶的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和銀行帳號等個人隱私信息。縣級農業(農機)部門要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列入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目錄,及時將實施方案、工作程序、補貼經銷商名單、資金規模、咨詢服務及舉報電話等信息在各地政務網站上和購機補貼辦理點公告,方便廣大農民群眾查詢和查看。定期將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情況作為村務公開的內容。
2014年年底前,各級農業(農機)部門須在當地政府網站或農業(農機)部門網站開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規范欄目設置,及時全面公開信息,免費提供服務,確保專欄有效運行,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在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縣級農業(農機)部門要以公告的形式將所有享受補貼的農戶信息(含合作社和其它補貼對象,下同,格式見附件5)和縣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情況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上公布,并確保5年內能夠隨時查閱。
農業廳將市級農業(農機)部門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列入延伸績效管理考核內容,按季度抽查并通報抽查結果,市級農業(農機)部門也要定期組織抽查并通報結果。
繼續執行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定期報送制度,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執行進度統計及信息報送工作。
(五)嚴肅紀律,強化監管。各級農業(農機)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管,把中央和省級的紀律規定和要求落到實處。要全面履行監管職責,嚴懲違法違規行為,定期和不定期地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深入了解基層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執行落實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曝光,及時處理,把問題遏制在萌芽狀態。要及時逐級上報督導檢查情況和對各類違法違規違紀案件的查處情況。
縣級農業(農機)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監督檢查各項規定,在補貼資金兌付和結算前要完成機具核實,特別是對補貼額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點機具要組織逐臺核實,做到“見人、見機、見票”和“人機合影、簽字確認”;對于先建后補的產品,要逐項驗收、做好臺帳,確保不出現虛假兌付和重復兌付補貼資金。逐臺核實、逐項驗收的產品范圍和核實方式由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各級財政部門特別是基層財政部門要主動參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具體實施工作,在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和兌付、補貼對象、農民實際購機情況核實等方面,積極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就地就近實施監管優勢。縣級財政部門要會同農機等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農民購機后實際在用情況進行抽查核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抽查核實及處理情況上報財政廳、農業廳。各級財政部門應督促和指導基層財政部門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管工作。
各級農業(農機)部門、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拓寬投訴渠道,通過電話、網絡、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訴。對實名投訴舉報的問題和線索,要做到凡報必查、一查到底。農業廳監督電話:028-85505693、028-85505751,財政廳監督電話:028-86725985。
市、縣級農業(農機)部門要對農民投訴多、“三包”服務不到位、價格虛高、采取不正當競爭、出廠編號及銘牌不規范等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對有關農機生產企業或經銷商進行約談告誡,提出整改意見,對整改不力的可暫停補貼資格。對于存在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騙補套補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產銷企業,各級應認真調查核實,及時向上級農業(農機)部門報告,農業廳將按規定取消經銷補貼產品資格或補貼產品的補貼資格。
(六)強化考核,注重實效
各地要按照農業部、財政部有關要求,認真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績效考核,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監測與評價體系,把制度建設、政策宣傳、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廉政風險防控、投訴處理、執行實施、實施效果等作為績效的主要內容。實行由省考核市(州),市(州)考核縣(市、區)的方式,采取實地抽查與查看資料相結合,對照考核指標體系進行評分,并按照得分多少進行排序,評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檔次。經公安、檢察、監察、審計、財政監督等機構查處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考評結果將作為購機補貼資金、工作經費安排的重要依據。對考評得分排名靠后的市縣,將在全省進行通報,并責成其進行整改。
各級農業(農機)部門分別在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將上半年和全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總結報告送農業廳、財政廳。
附件下載:1.四川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2.四川省重點血防區名單3.蘆山地震災區縣名單4.四川省藏區縣名單5.XX年度XX縣(市、區)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戶信息表
- 賣家發布于2014-09-06 21:04稻谷收割機,聯合機,能補助多少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