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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印發《遼寧省省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大綱管理辦法》的通知
遼寧省農委關于印發《遼寧省省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大綱管理辦法》的通知
遼農機【2014】138號
各市農委、農機局,綏中、昌圖縣農機局,省農機鑒定站:
為做好我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工作,規范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行為,根據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要求,省農委制定了《遼寧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辦法》、《遼寧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機構省級鑒定能力認定實施細則》和《遼寧省省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大綱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遼寧省省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大綱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省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大綱的管理,根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鑒定大綱是開展農機試驗鑒定工作的技術標準和重要依據,規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的內容、試驗條件、試驗方法和判定規則等。省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大綱(以下簡稱省大綱)分為推廣鑒定大綱、選型鑒定大綱和專項鑒定大綱。
第三條遼寧省農村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農委)負責下達省大綱制定和修訂計劃,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批準、公布省大綱。
遼寧省農業機械鑒定站(以下簡稱省鑒定站)負責省大綱的技術歸口管理,受省農委委托負責組織專家對省大綱進行技術審定工作。
第四條省大綱編號由大綱代號、發布的順序號和年號三部分組成。
第二章 制定與修訂
第五條省鑒定站根據試驗鑒定相關法規、標準的變化情況及試驗鑒定工作發展需要提出省大綱制定和修訂申請,填寫《遼寧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大綱制修訂申請表》(附表1),報送省農委。
第六條省鑒定站研究提出省大綱制定和修訂計劃建議,報省農委審批。
第七條省鑒定站根據省農委下達的省大綱制定和修訂計劃開展大綱制修訂工作,完成所承擔省大綱送審稿,經本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送省農委。
第三章 審定和發布
第八條省大綱的審定采取專家會議方式。省鑒定站應提前15個工作日將會議通知和省大綱送審稿發給參加會議的專家。
第九條審定會議實行專家分工負責與集體討論相結合的機制。按照大綱審定規則和大綱起草所依據的相關技術文件進行審定。專家組組長和副組長主持審定。
第十條審定結論分為:通過審定和未通過審定。審定結論原則上應協商一致。如需表決,參加會議專家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為通過。
第十一條省大綱主要起草人根據專家組提出的意見進行修改,形成省大綱報批稿。
第十二條省鑒定站在審定會議結束后,以正式文件將省大綱報批材料報送省農委。
報批材料包括:
(一)省大綱報批單(附表2);
(二)審定會會議紀要;
(三)省大綱審定意見表(附表3);
(四)專家簽字表;
(五)省大綱報批稿。
第十三條省農委收到報批材料并審核后,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公布省大綱。
第十四條省大綱發布后,如相關法規、強制性標準發生變化,應按照相關法規、強制性標準的有關要求開展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并及時按程序對省大綱進行修訂。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省級推廣鑒定大綱發布后,應定期進行復審,復審周期一般為三年。
第十六條選型鑒定大綱和專項鑒定大綱有效期為一年。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表1 、遼寧省省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大綱制修訂申請表 申請單位:(蓋章)
大綱名稱 | |
類別 | □ 制定 □ 修訂(擬修訂大綱編號) |
必要性和主要技術內容 | |
申請單位意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備注 |
附表2 、遼寧省省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大綱報批單
大綱名稱 | |||
計劃項目編號 | |||
大綱編號 | 代替大綱編號 | ||
負責起草單位 | |||
主要起草人 | |||
技術歸口單位意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門意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附表3 、遼寧省省級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大綱審定意見表
大綱名稱 | |||
起草單位 | 起草人 | ||
修改意見: | |||
審定結論: | |||
主審專家簽字: 年 月 日專家組組長簽字: 年 月 日 |
遼寧省農村經濟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7月14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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