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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買農機領補貼 卻被農機站吃回扣
丁女士將蘇家屯天富成農機站告上法院,要回了開發票被索要的錢,如今她想替更多農民討回公道。
丁女士如今要幫更多人討回開發票被要的錢款
2013年,丁女士的男朋友王先生在蘇家屯天富成農機供應站買了一輛拖拉機,花費4300元。今年6月,王先生接到銷售商的通知,稱可以領取國家農機購置補貼了,但是要再交400元才能開發票。交錢后,王先生拿到了4800元的發票,并領到了1350元補貼。隨后,丁女士到法院起訴,經法院調解,經銷商連退帶賠付給丁女士500元。
昨日,丁女士說:“還有很多農民都是交錢才開出發票,我想替他們把錢要回來。”昨日,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致電天富成農機供應站銷售商王東,他稱事情法院已受理,沒有回答其他的問題便掛斷了電話。
想開發票領補貼 農機站說先交400元
丁女士今年46歲,她和男朋友王先生都是蘇家屯區大溝鄉寧官村人。2013年11月,王先生在蘇家屯天富成農機供應站購買了一輛安農牌手扶拖拉機,以及一臺旋耕機,分別花費4300元和1000元。“當時2013年的補貼已經結束了,銷售商告訴我們可以申請明年的補貼,到時再給我們開發票。”付款后,王先生只拿到了一張“發貨票”,上面記載了消費金額。
今年6月,王先生接到銷售商的通知,稱可以領取國家農機購置補貼了,但是需要交400元才能開發票。“他交了400元,結果銷售商給他開了一張4800元的發票。我問過銷售商原因,他們說‘就當我們給你便宜100元。’”丁女士說,還有很多買了農機的農民,開發票時也額外交了錢。“銷售商說你們補貼1000多元,就算交了錢,還能剩幾百元錢呢!”
領到商家退款 她想幫更多人討說法
拿著發票,丁女士在蘇家屯農機管理總站領到了補貼,共1350元。她覺得交錢發開票不合理,于是到蘇家屯法院起訴。昨日,丁女士出示的法院調解書上寫著,雙方已達成協議,銷售商返還400元,另賠償交通費100元。
丁女士說她已經拿到了退款,“但是他們(銷售商)一年能賣1000多臺農機,賣了幾年了,那么多農民都交錢了,這得多少錢???我想幫他們把錢要回來。”昨日,丁女士出示的一份“授權委托書”寫著包括她男朋友在內的8個人的名字和電話,這些人都委托丁女士把多交的錢要回來。“這是我認識的,還有那么多我不認識的呢!”
昨日,記者撥通了其中一位委托人王先生的電話,他說他在2012年花6950元買了一輛拖拉機,當年銷售商沒有開發票,今年交了400元后,給他開了一張5000元的發票,“他(銷售商)說開多少錢的發票都給你補一樣的錢,不影響。”另一位委托人稱,開發票時交了300元。
農機站人員爆料 開發票交錢是“潛規則”
昨日,蘇家屯農機管理總站農機補貼辦公室一位姓孫的工作人員說,農機補貼有一定的范圍,并不是所有農機都有補貼。如果農民購買的農機在補貼范圍內,就可以拿著發票領取當年的補貼。但是每年的補貼款有一定限額,如果補貼款已經撥完,后來購買的人就無法享受補貼了。“這是定額補貼,不管農民購買機器花了多少錢,補貼的額度都是一樣的。”該工作人員說,她表示,每年領取拖拉機補貼的不到1000人。
在采訪中,天富成農機供應站銷售商王東表示,丁女士要求退款的問題法院已受理,供應站為免稅企業,不存在偷稅漏稅問題。但是對于記者提出的關于開發票時交錢等問題,王先生并沒有回答,而是以招待朋友沒時間為由掛斷了電話。
記者以購買者的身份咨詢了沈陽另一家農機公司。一位工作人員稱,實際上購買享受補貼的農機開發票時需要交錢是“潛規則”,“雖然沒有拿到全部的補貼款,但是有總比沒有好。”
遼寧開宇律師事務所孫洪文律師分析說,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消費者在開發票的時候并不需要額外交錢,因為稅費本應由商家承擔。另外,如果其他農民委托丁女士到法院起訴,或者與商家協商調解,丁女士也有權接受委托。
- 游客發布于2014-11-16 20:09農機站與農機供應站,一字之差,天地之別。一個管理部門、一個經銷單位。
- 游客發布于2014-11-15 08:38有的已經有名額了但是農技站不通知你
- 游客發布于2014-11-15 08:37我們這也是 得上貨要不不給你補貼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