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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啟用2020年系統時間的通知
冀農機管發〔2019〕84號
各市、縣農業農村局,各相關農機生產企業:
河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8-2020年)(以下簡稱“連續開放版輔助系統”,網址218.12.43.28:2018/)和農機購置補貼申請手機APP(以下簡稱“補貼APP”)已于2019年5月25日起正式啟用?,F將啟用2020年系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連續開放版輔助系統
(一)系統全稱、進入方式及特點詳見《關于啟用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通知》(冀農機管發〔2019〕39號)。
(二)2020年度資金啟用時間 我省2020年度資金啟用時間為:2020年1月3日上午9:00。
在啟用新年度資金后,除啟用年度可錄入新的申請及編輯外,其他年度的申請不可新增與編輯,但可以完成后續流程的操作。系統默認顯示當前年度的錄入申請,需要操作其他年份的請注意在年份選擇欄進行切換。
(三)其它注意事項
1、管理部門系統各級管理、操作用戶對應角色的登錄賬號、密碼不變。
2、已登記的生產企業,仍按照原登錄名和密碼登陸。
3、對2019年系統中證書到期及待研究無法確定的產品,我省前期將采用封閉處理的方式暫時停止辦理補貼,待提供相關材料并經過審查后,將解除封閉,繼續辦理補貼。
4、被農業農村部或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暫停、取消補貼資格的,被國家質檢部門抽檢為質量不合格產品的,以及有質量投訴、舉報等案件未處理完結的農機產品也將采用系統封閉處理的方式停止辦理補貼。對暫?;謴?、舉報調查無問題的農機產品將視情況解除封閉,繼續辦理補貼。
5、對品目調整、優化分檔、新下證書的產品以及新產品,請于我省發布投檔工作正式通知后,按通知要求投檔。投檔成功且正式公告后即可導入連續開放版輔助系統。
6、所有自愿參與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的生產企業均須在2020年系統啟用后將《農機生產(經銷)企業參與補貼政策實施承諾書(模板)》,經生產企業及其授權的經銷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后上傳至連續開放版輔助系統。生產企業須對在連續開放版輔助系統中錄入的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以本企業登錄名進行的所有操作均視為該企業的真實行為。因登錄名和密碼遺失、泄露等導致的所有后果和責任,由生產企業自行承擔。生產企業在補貼資金結算后,需在連續開放版輔助系統申請查詢中進行發票信息核對與確認,并對相關信息確認結果承擔相應責任。
8、連續開放版輔助系統升級后對于IE9.0以下版本瀏覽器將不再支持,請升級至IE9.0以上版本。
二、補貼APP
(一)管理人員直接使用連續開放版輔助系統分配的賬號密碼登錄。
(二)購機用戶通過補貼APP錄入申請后直接上傳至連續開放版輔助系統,補貼APP不再進行預審核。
(三)管理人員可通過補貼APP進行申請打表和審核,操作與連續開放版輔助系統一致。
(四)具體使用方法見《關于啟用河北省農機購置補貼手機APP系統的通知》(冀農機管發〔2018〕83號)
三、系統運行服務
河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通訊地址:石家莊市裕華東路96號,郵編:050011,聯系電話:0311-86256597。
連續開放版輔助系統:山西萬鴻科技有限公司,0351-7631342;
補貼APP:金色大田科技有限公司,18610968177。
附件:農機生產(經銷)企業參與補貼政策實施承諾書(模板)
河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關于河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啟用2020年系統時間的通知(冀農機管發〔2019〕84號).pdf
河北省農機生產(經銷)企業參與補貼政策實施承諾書(模板)_1.doc
附件:
農機生產(經銷)企業參與補貼政策實施承諾書
(模板)
本企業自愿參與河北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充分了解并遵守政策規定,合法合規誠信經營,同時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正確宣傳補貼政策,規范真實使用補貼產品銘牌等標志標識,不誤導購機者購置補貼產品,不參與購機者虛假申領補貼;
(二)按要求提供真實完整準確的資料,供應符合規定的農機產品;對出具給購機者的發票、合格證等補貼申請資料和牌證申領資料進行核對,主動篩查補貼比例、發票金額、機具信息等是否真實有效、符合規定;通過非現金方式與經銷商結算補貼機具購機款,確保資金往來全程留痕備查;
(三)及時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中錄入補貼產品出廠編號等信息,確保購機者辦補順暢;主動將補貼機具銷售、售后服務、退換機等管理系統互聯互通,定期與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中本企業數據相互校核,篩查機具、補貼、所有人、使用人等信息是否相符相適;
(四)對購機者符合規定的退(換)貨要求,確認購機者尚未領取補貼或已將領取的補貼退回財政部門后,為其辦理退(換)貨,并主動報告當地農機化、財政部門;
(五)加強內部管理,不參與有組織地通過收集農民身份證明、虛開發票、虛購報補、重復報補等方式騙套、搶占補貼行為;發現影響補貼政策實施的異常情況,主動自查自糾,并報告當地農機化主管部門,及時采取防范補救措施,加強整改;
(六)愿承擔授權經銷商(其生產企業)的違規連帶責任;承擔違反政策規定和本承諾書內容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等后果,主動退回違規行為涉及的補貼資金損失,妥善處理好所有糾紛,并接受處理;
(七)自愿承擔參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的其它有關責任和義務。
農機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農機生產企業全稱(加蓋公章):
經銷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銷企業全稱(加蓋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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